1、毕业生领取就业《报到证》后,应检查报到证内容,若有疑问应立即向院系办咨询,需改错的(不含改派)由院系集中送招毕处,招毕处于6月27日上午去省毕办更正。
2、《报到证》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、落户的重要凭证,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、签转、落户手续。毕业生要妥善保管《报到证》,切勿遗失。若确实不慎遗失,要及时按规定的时间、要求、程序申请补办,过期不再补办。因学生个人原因错过报到、落户等有效期限,省毕办不予办理《报到证》延期手续。
3、学校按改派程序(见招生就业网政策栏)办理改派。需改派的毕业生于6月26日下午开始到招毕处办理改派登记。登记时毕业生将协议书或接收函、原单位同意改派函(无单位派回原籍的或派到省高校就业中心的此函可略)、原报到证交招毕处,同时缴纳省毕办所收的办新《报到证》费用。要求改派到省高校就业中心托管的可先登记,学校按省毕办规定时间8月1日以后改派。
4、毕业生第1次改派拟于于7月5日开始, 9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的改派手续原则上由学校每周四集中去省毕办办理,10月8日开始每周一、三、五省毕办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改派。
5、毕业时已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,其档案在7月15日前寄出,暂未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,待领取毕业证后,应及时通知学校招毕处转递档案。若改派前学校已将档案寄出,改派后毕业生凭协议书和报到证与原档案接收部门联系调档。档案去向可向院系办查询或在7月中旬后上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。
6、毕业生户口办理程序:由武汉市改派到外地的,凭改派后的《报到证》和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到学校户籍科打印《户口迁移证》,再到藏龙岛派出所盖章;由外地改派到外地的,凭改派后的《报到证》和原《户口迁移证》到学校户籍科打印《户口迁移证》,再到藏龙岛派出所盖章;由外地改派到武汉市的,凭改派后的《报到证》和原《户口迁移证》自行到藏龙岛派出所办理。
7、有关部门地址:
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湖北省毕办):武汉市洪山路6号(省教育厅旁)
武汉市人事局毕办(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):武汉市车站路1号(武汉人才市场内)
藏龙岛派出所地址:鼓风机厂对面(坐758堡湖咀站下车)